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1.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址:http://210.76.85.73/#/platform)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相应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登陆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下载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表》为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1(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