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纳税及后勤辅助性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五维电子产业园1号门,SOHO电梯63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RZ22-A1008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纳税及后勤辅助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74.13527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4.13527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纳税及后勤辅助性服务 | 1项 | 二年 | 374.135272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肆万壹仟叁佰伍拾贰元柒角贰分) |
项目概述:
1.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采购一家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29个辅助性岗位服务,具体为纳税辅助岗位26个、通勤岗位3个。
2.项目预算金额分为人工成本和劳务服务费两个部分。其中人工成本351.8336万元为固定费用,投标人不得对此部分费用进行修改或变更;劳务服务费22.301672万元,劳务服务费单价最高限价为320.42元/人/月,投标人须同时对劳务服务费单价进行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劳务服务费包含人员招聘、用工手续办理、人员工资发放、意外保险费和公积金、社会劳动保险的代扣代缴等劳动用工管理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由中标人缴纳的各项税费。
4.各岗位人员工资水平由采购人确定,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补贴、奖金等,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如遇国家相关政策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采购人应按新的标准执行支付)。
5.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辅助性服务用工人数、岗位进行调整,并根据实际用工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调整,计算人工成本的实际结算价;劳务服务费单价在合同执行中不允许调整,劳务服务费实际结算价=辅助性服务人员实际人数*劳务服务费单价。
6.采购人为中标人所派服务人员提供方便工作就餐,并按照采购方工作人员用餐收费标准向用餐人员收取餐费。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② 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③ 提供2022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④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⑤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适用允许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8日 至 2022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五维电子产业园1号门,SOHO电梯634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五维电子产业园1号门,SOHO电梯63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适用允许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北路134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许小姐 电话:0754-88719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润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五维电子产业园1号门,SOHOS电梯634
联系方式:联系人:谢工 电话:0754-87272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 0754-87272635